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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20日 14:19 扬子晚报 在1999年众多的名人官司中,最引人注目的恐怕要数刘晓庆公司欠款不还,百万豪宅被强 制拍卖还债一案。欠债不还早已是社会中的一大难题,因为有刘晓庆这位明星大腕涉嫌在内,所以此案就被提取出来,作为典 型案例到处分析,甚至中央电视台一套的《新闻调查》也未能免俗。那么,众位开办着自己公司的名人是如何看待刘晓庆欠款 、强制执行一案的呢? 开着一家影视制作公司的英达表示,刘晓庆之所以招来这场官司,是因为刘晓庆经营的不是影视公司,非自己的老本 行,做起来难免不顺。英达还表示,因为他的公司是和父亲英若诚、兄弟英壮和朋友梁左等人合开的,所以不存在刘晓庆公司 的情况。同样开着家影视制作公司的牛振华也表示了与英达颇为相近的观点,“隔行如隔山,涉足的地方太多,总会有失误的 地方。而且刘晓庆是全国闻名的‘名人开公司’,大家对她的注意力难免会加倍,所以也难免出错。”牛振华表示做事不张扬 、默默地做,就会少许多麻烦。 此外,好莱西影视公司的创办者梁天和自称替朋友公司帮忙的冯巩都回避了记者的这个话题,冯巩的回答是“和刘晓 庆关系不错,不想谈论她的做法”。众说纷纭之中,名人们都承认名气在他们开办公司中的重要作用,没有名气,他们的公司 办起来困难会更多。名气是他们的号召力。然而,光有名气是不够的,诚心诚意地合作、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才是取得合作 伙伴信任的关键。任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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