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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7日 17:39 壹周便利 由于截至目前,北京市尚未接到“费改税”的通知,因此下半年将继续征收机动车养路费,市公路局将采取相应措施 ,督促车户缴费。 对于在税费改革实施前拖欠,漏缴养路费的车户,改革后征稽部门仍将继续追缴其欠费,并依法收取到税费改革实施 之日止的滞纳金和罚款。另外,公安部门将对异动车辆进行把关,对欠费车辆一律不予办理过户、年检、停驶、报废等异动手 续,新增车辆也必须凭养路费证领取行驶证。公路局下属各缴费所已于7月1日起开始对欠费车辆模底分类,对欠满1个月的 寄发《催缴通知书》,对没及时补缴者,进行二次催缴,欠满3个月的除寄发通知书外,同时寄发《处罚通知书》。 养路费征收稽查处特别提醒各车户,下半年继续缴纳养路费已经明确,不要再持观望态度。以现金或支票缴费的零缴 车户,从现在起应尽快到各养路费征收稽查缴纳下半年养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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